| 的巨頭公司,憑借各自獨有優勢,掌控著中國互聯網絕大部分資源。中國互聯網已從自由競爭發展到壟斷競爭階段,壟斷已成為影響中國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的重大障礙。”周鴻祎強調,該案在中國《反壟斷法》的實施中具有鮮明的代表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而在騰訊發回給南都的回復中,騰訊表示目前互聯網的競爭就是平臺的競爭,互聯網企業通過免費產品和服務搭建用戶平臺,并通過在免費平臺上引入其他業務(如廣告和增值服務業務)來實現盈利,這是目前互聯網平臺企業通行的經營模式。
“騰訊的Q Q平臺、360的安全產品平臺、百度的搜索平臺、新浪的門戶網站平臺等都是在免費服務平臺上彼此開展增值服務和廣告業務的競爭。整個互聯網市場的產品競爭中呈現出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邊市場格局,單一的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并不存在。”
對此,洪波更傾向于后一種看法。在他看來,“反壟斷”對互聯網行業是個偽命題。“這個行業,沒有所謂長久的優勢。”他認為,從這個角度看“不正當競爭”的界定其實更為重要。
在采訪中,南都記者發現,不少持類似看法的業界人士,其實尋求的是另一種答案。即對于充滿競爭的互聯網行業而言,什么才是互聯網的良性競爭?競爭的底線又在哪里?
2011年4月,3Q大戰的另一場官司—騰訊起訴奇虎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一案在廣東高院開庭,騰訊要求索賠1.25億元。騰訊公司在起訴書中稱,奇虎360扣扣保鏢破壞與篡改了騰訊Q Q軟件功能,并且屏蔽客戶廣告,破壞了騰訊的商業模式。今年4月份,奇虎360一審敗訴,被判向騰訊賠償500萬元,并公開道歉。奇虎360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就在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公開審理的一周后,該案也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
此前,騰訊認為,360“扣扣保鏢”以“給Q Q體檢”、“清Q Q垃圾”、“去Q Q廣告”、“隱私保護”等各種功能對Q Q進行破壞,強調奇虎是打著為了用戶利益的幌子破壞競爭秩序,是在搞偽創新。
在周鴻祎看來,“扣扣保鏢”一方面為用戶提供了“反捆綁”和“改善體驗”的功能,另一方面抵制了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扣扣保鏢”的選擇、安裝和使用都是在用戶充分知情和充分選擇的情況下主動完成的,這正是尊重用戶、保護用戶權益的最大體現。
而就在開庭前一天,中國互聯網協會通過了《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自律公約》,對安全類軟件的行為做出了規范,并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了明確界定,騰訊、奇虎360、百度等多家互聯網企業簽署了此協議。
《公約》共六章27條,明確賦予安全軟件對互聯網行業公認的病毒、木馬、蠕蟲等惡意程序的直接處置權,同時為確保非安全類終端服務企業的平等發展權,《公約》明令禁止惡意排斥、惡意攔截、歧視性對待其他企業的服務或產品的行為,并明確要求對相關軟件的評測應客觀公正。
有從業者認為,這也是3Q大戰的另一個注解。在過去,中國互聯網行業甚少被行政手段介入,高度的市場化催生了繁榮,也滋生出各種亂象。3Q大戰仿若冰山一角,揭開了自由競爭之外的另一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二選一”的紛爭,最終使得3Q大戰如脫韁野馬,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從另一方面來說,也促使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越來越關注互聯網叢林游戲規則的建立,加快相關立法,保護網民的切身利益。
2011年,工信部發布20號令明確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終端軟件捆綁其他軟件的應當由用戶主動選擇是否安裝或者使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依法制止科技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創新環境。遏制各種搭車模仿、阻礙創新的新類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形成公平誠信的競爭秩序提供及時有力的司法規范和引導。”
在商業世界中,一切圍繞利益而行,但若私利凌駕于用戶權利之上,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訴諸法律。從這個角度看,3Q大戰爆發的訴訟本身,以及其最終的答案,都將成為與用戶利益息息相關的命題。
專題策劃:劉斌 汪小星
采寫:南都記者 謝睿 高凌云 供圖:IC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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