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的索賠金額。
2013年初,兩個案件先后做出一審判決,奇虎360均敗訴。在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中,法院駁回了奇虎360的訴訟請求。奇虎360不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11月26日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在外界看來,這一案件是中國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審判結果對于中國《反壟斷法》在中國互聯網領域內的適用原則,以及對于市場壟斷地位的定義將給出一份明確的答案。
法庭外,奇虎360公司董事長兼C E O在清華大學演講時給出自己的判決:如果騰訊贏了,那中國的互聯網就輸了。
在上訴中,法院將爭議焦點歸結為5個方面,涉及22個具體問題。
第一個焦點是如何界定本案的相關市場?第二個焦點是騰訊(具體產品即Q Q即時通訊軟件)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第三個焦點是騰訊(二選一的市場競爭行為)是否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第四個焦點是民事責任如何承擔?第五個焦點是一審法院是否程序違法?
騰訊、奇虎360都分別提供了自己的專家證人接受質證。
其中,第一個焦點是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后述幾個話題判斷的基礎。
相關市場的定義分為產品市場和地域市場兩個范疇。
在一審過程中,從產品市場上看,即時通訊市場被界定為包括Q Q、微博、電子郵箱等互聯網產品。引入這些產品后,Q Q并不具備市場支配地位。
在最高法院上訴的庭審現場,騰訊代理律師表示,很多郵箱比如G m ail和163都帶有即時通訊功能,G m ail里有G talk功能,微博可以實現在線私信,意味著他們都能滿足用戶互相交流的需要,因此電子郵件、微博與Q Q同屬一類產品,相互之間可以替代、是競爭關系。
而騰訊方專家證人姜奇平也提出,Q Q是連續的短信息,黑莓的電子郵箱實際就有聊天功能。他以交通工具為例稱:“我要去八達嶺,除了坐火車去還可以坐卡車去,卡車能夠裝貨也能夠裝人,所以卡車與火車是同一種產品,可以互相替代。”
在相關的地域市場中,騰訊方面認為,應當界定為全球市場。
在騰訊提供給南都的答辯狀內容中,稱相關地域市場要充分考慮互聯網的開放性與互通性,適用需求替代和供給替代的方法來界定。“考慮到境外經營者可向中國內地用戶提供即時通訊服務這一事實,認定中國用戶獲取需求替代的范圍并不限于中國內地,而是全球市場是合適的。事實上,境外即時通訊服務商M SN、雅虎通、Skype、G oogleT alk等早已進入中國,日本即時通訊軟件line正強勢進入中國。這也說明了全球市場的合理性。”
而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奇虎360董事長周鴻祎表示,《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在相關市場上份額超過50%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009-2011年騰訊在中國內地即時通訊產品市場上的市場份額一直在90%左右,顯然符合《反壟斷法》對“壟斷”的定義。因此,“騰訊在即時通訊領域具有支配地位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傳統通信產業有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家企業;互聯網通信產業中只有騰訊一家獨大。不僅互聯網中小企業,就連傳統通信運營商企業也無法撼動騰訊的壟斷地位。”
周鴻祎指出,騰訊在“3Q大戰”期間,公然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強迫用戶“二選一”的行為是壟斷法中典型的限制交易行為。騰訊的濫用行為使360損失了大量用戶并遭受巨大經濟損失。騰訊壟斷是最典型的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擊競爭對手的案例,是可以寫進教科書的反面典型。
然而,認定一家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前提是首先認定其具備市場支配地位,否則“濫用”就無從談起。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認定一家公司的市場支配地位,需要考慮市場份額、競爭狀況以及市場進入的難易程度等多種因素。而無疑,一旦引入全球市場,騰訊在即時通訊領域的市場份額會大大降低。
3Q大戰成騰訊開放的分水嶺
除了“一個艱難的決定”,還有一場接一場的官司,3Q大戰究竟留下了什么?
回望過去3年,再看今日3Q之果,無論官司勝負,騰訊和奇虎360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