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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騰訊公司先后在微信朋友圈停止了支付寶紅包、蝦米網、網易云音樂的客戶端軟件的應用接口,這意味著微信用戶無法通過移動客戶端把支付寶紅包、蝦米和網易云音樂上的音樂內容發布到微信朋友圈中。也正是如此,很多媒體把騰訊的這種行為稱之為對競爭對手的“封殺”。 如何理解這種行為?從目前來看,絕大多數討論者大都認為此項行為是限制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按照《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法律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其中包括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不過這個批評得依賴兩個前提條件。首先,在朋友圈里分享音樂是不是一種“交易”?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這種限制行為必須是屬于“交易”,那么分享屬于“交易”嗎?這是很有疑問的。其次,騰訊公司或者說微信是不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也有疑問。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先決要件是微信在社交中超過50%的市場份額,但微信是嗎?很難。早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審結的3Q大戰———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最高法院在二審判決中認為騰訊實施的“產品不兼容”行為不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從側面佐證了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結論。 當然,也有人認為,如果這種限制競爭的行為不受制裁,難道就任其發展?這樣消費者的利益該如何保護?在筆者看來,微信朋友圈內封殺競爭對手鏈接的最大受害者可能并不是消費者,也不是競爭對手,而是騰訊自己。要解釋好這個事情,還得從計劃經濟下的地方保護主義談起。 時間如果退回到25年前,我們會發現幾乎每個縣級行政區域都有一個啤酒廠。一個很簡單的邏輯是,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離不開啤酒,既然有這個需求,為什么我這里不能建一個,而把這筆錢拱手讓給別人賺?既然自己有了啤酒廠,那么,當地酒廠就有激勵去游說當地政府禁止外地啤酒在當地銷售。 也正是在這種邏輯下,很多地方政府有激勵去發布各種禁止外地品牌啤酒在本地出售的規定,而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也負有查處外地品牌在本地銷售行為的職責。這種行為開始時可能還受地方政府、甚至當地民眾的歡迎,但后來發現這種做法并不妥當———在地方政府的層層保護下,酒廠會放松對產品品質的追求,既然當地只有我一個賣家,為什么我要花大精力去提高產品品質?沒有外來競爭,當然也就沒有了內在激勵。于是,當地民眾自然而然想去選擇那些口味更佳且價格更有競爭力的產品,而商家也會迎合消費者的需求,會置政府禁令不顧而去銷售那些產品。 那么,地方政府是地方保護主義的受益者嗎?看起來是,實際上并不是。因為被保護的行業或企業沒有了競爭壓力,沒有激勵去提高產品品質和服務水平,一旦市場放開,就會潰不成軍,當然也無法完成地方政府當初投資興建該企業的初衷:增加稅收和擴大就業。于是我們就會發現,一些看似為了保護該企業的措施,實質上卻是害了這個企業,而最大的受害者是地方政府:為這個企業的創立投入巨資,為保護其產品在當地市場銷售而投入不菲人手去執法,最后的結果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當然,也不乏受益者,就是這些受地方保護的企業或行業的相關從業人員———尤其是企業高管,免于市場競爭提供劣質產品就可以獲得報酬。 現在可以來說說微信朋友圈封殺行為的害處了。絕大多數人都認為這種行為最大受害者是競爭對手,在筆者看來,競爭對手盡管有損失,但最大的受害者可能是騰訊和微信。我們如果把騰訊和微信視為地方政府,網民視為消費者,那么支付寶、網易云音樂和Q Q音樂等就是網民在這里獲得的服務。這個地方是只有一個Q Q音樂好,還是有網易云音樂和蝦米網更棒?對于網民而言,當然是有多種選擇更好。 那么,對于騰訊或者微信來說,是有多個選擇好還是只有一個好?很多人認為可能是只有一個指定服務好。但真的如此嗎?網民之所以選擇微信,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這里可以提供多種多樣的服務,假設今后這里只限定了Q Q音樂這一種服務,而某網友恰好不喜歡Q Q音樂所提供的服務,那么他的選擇就是會盡量減少呆在微信的時間。對于騰訊而言,Q Q音樂盡管是一個不小的部門,但是如果因為強制Q Q音樂使用會帶來微信使用人數的減少,這可能還是它不愿意看到的現象。 以筆者揣測,在微信朋友圈發出其他競爭對手的封殺令,最積極的當屬Q Q音樂和財付通等騰訊其他產品部門。它們就像筆者在前面分析的計劃經濟時代地方政府所投資的企業,他們有激勵去游說騰訊高層下達這樣的封殺令。但這種效果其實并不會直接提高Q Q音樂的占有量,微信盡管用戶數量眾多,但那些使用了網易云音樂的用戶并不會因為微信封殺了它就去選擇Q Q音樂。同時這還會有一個很不好的現象,Q Q音樂陶醉于其在微信內的一枝獨秀而不思進取——— 誰讓微信是當下中國最火的社交網絡呢?它以為背靠這個大樹將競爭對手驅逐出去就可以一勞永逸,當年地方小啤酒廠的那一幕很可能會在Q Q音樂上再度上演,而騰訊也將會在這些產品上浪費更多的資源。 一旦騰訊旗下的各個產品部門都有這樣一個心理,認為限制競爭對手在微信內的使用就可以壯大其市場力量,因此競相向騰訊最高層開出競爭對手名單,如果真是那樣,那可能意味著騰訊到了最危險的時刻,各個產品已經不愿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不愿在爭取用戶體驗上下更大功夫。由此來看,企鵝帝國才是這些封殺令的受害者,而不是那些無法在微信朋友圈內分享的競爭對手和廣大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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