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7天歇業,珠海一淘寶店主稱遭遇惡意買家。該買家趁網店放假故意拍下大筆訂單,利用淘寶“買家拍下訂單付款后商家必須在3天內發貨,否則支付成交額的30%作違約金”的條款,索取3萬多元的違約金。
雖然有律師表示,本案購買方訂貨后立即申請退款,涉嫌造假,這種買賣關系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但淘寶表示取證難,拿回已扣違約金可能性很低。
在規范“賣家”行為的同時,如何規范“買家”的行為,成為網上購物平臺健康發展所需關注的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