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僅用幾分鐘時間,“徐寶寶案”中南京兒童醫院承擔的民事賠償金便獲雙方確定:51萬!醫院承諾3個工作日內將錢賠償到位。身心俱疲的徐定金夫婦,只是象征性走完所有程序,便相互攜手默默回到家。
家屬不愿再到兒童醫院
昨日上午,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耿延律師來到南京市兒童醫院,此行他是受徐定金夫婦所托,和醫院協商賠償問題。徐定金夫婦并未前來,“他們不愿意再次回到這一傷心之地。”
事實上,在賠償方面,南京市兒童醫院的確表現了他們的誠意。前日,聯合調查組的結論公布后,醫院方面便派人來到徐定金家中,商量賠償事宜。徐定金夫婦對賠償數額并沒有要求。“兩個人一點都不在意。”耿延律師介紹,夫婦二人仍沉浸在悲痛中,對于他的“授意”也是“完全接受律師的意見,法律規定賠多少就是多少”,“網上有人說他們獅子大開口,完全沒這回事。”耿律師特意澄清。在兒童醫院一旁的南京市鼓樓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雙方僅花了幾分鐘時間便確定賠償總額:51萬!反倒是其后辦理手續、完成相關程序等花費了一個多小時。
51萬是如何確定的?
耿延律師介紹,51萬賠償金主要分為三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以及精神撫慰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這樣算下來,死亡賠償金大約是37萬;喪葬費大約兩萬,兩塊費用加在一起將近39萬。“還差一點到39萬,醫院方面對此也沒有異議。”耿延律師介紹。
雙方僅是在精神撫慰金方面產生一點分歧,律師認為,此案應該按照“醫療事故”處理,即按照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不超過6年。本案律師按6年計算,這樣院方需支付12萬精神撫慰金;但醫院方面認為,應按“人身損害”來賠償,這樣計算是5萬。但這樣分歧很快便得以解決,在律師表達了自己的理由后,南京市兒童醫院便沒再堅持。很快,雙方在協議上簽字,賠償金總額為5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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